劳动纠纷
第三人是否能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人是否能承担连带责任 我所在中航辽宁公司,这是家有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辽宁公司注册资金1亿,其中集团公司占75%的股份(7500万),辽宁公司占25%(2500万)的股份。但集团公司实缴出资额仅为3000万,辽宁公司实缴出资额2000万。去年辽宁公司经营不善,法人被抓,2011年3月至今,没有为员工开资缴纳保险。为了维权,员工于2012年4月23日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同年8月份下发了仲裁书。可是仲裁书中只将集团公司列为第三人并没有明确承担连带责任。辽宁公司欠下巨款,根本无法补偿员工工资及福利。所以只能将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我们才能要回工资。现我们已经到了法院交了起诉书。请问,这起案件是否能将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关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anyis……(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9-07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