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要离婚,婚前男方没给彩礼,我给女儿赔嫁十万现金能如数要目
不能的。
嫁妆履带个人财产,可带回。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嫁妆是女儿的个人财产,可以带回。
如果是结婚前给的,属于你女儿的婚前财产,可以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