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6年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期间本人多次提出,都被老板搪塞,但从未正面回绝
用人单位6年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期间本人多次提出,都被老板搪塞,但从未正面回绝 用人单位6年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期间本人多次提出,都被老板搪塞,但从未正面回绝。
目前仍在职。
此属于视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我现在以其未帮我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是不是只有6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那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每月双倍工资呢?有人说这已经过了一年时效,但我看相关法律法规说有不可抗力和正当理由的,时效可停止计算,因为6年老板都是一直搪塞我,却未正面拒绝签合同和缴纳社保,可以主张这是正当理由,时效停止计算吗?
6年中老板一直只是每月补贴我500元的社保费用,我自己实际缴纳都是每个月875元,那这375元的差额我是否能主张让老板补给我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ira(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7-09-27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