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房子的烦心事,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
关于房子的烦心事,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 2008年,在北京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买的时候就发现两个卧室的屋顶有渗水的痕迹,房主信誓旦旦的说已经修好了,给了解释,因为房子不是顶层,我们当时就相信了原房主的解释,没有想太多,只是在买房的补充协议里让房主保证了外墙防水已重新做好。实在是买房的过程太煎熬了,整个人都混混沌沌的。这一点不经心,直接导致了我现在面临的后果。
拿到钥匙后,我们对房子进行了重新装修,效果还不错,也花了不少钱。但是搬进去之后,进入了雨季,两个卧室的屋顶重新出现了渗水迹象,而且还不只一处,我当时都快疯了,联系物业,才知道了这其中的来龙去脉。
物业公司说,虽然我们的房子不是顶层,但是两个卧室的上方是楼上住户的露台,当年小区所有同一位置的露台都被住户私自包了起来做为阳光房,破坏了原有的防水层。但是目前导致楼下渗水的只有我们楼上这家,因为别人的露台都包的比较好,质量和结构都过得去,而我们楼上的露台包的结构有问题,没有伸出的挑檐,下雨雨水就会顺着阳光房的玻璃渗到内部。物业说,防水他们可以重新做,但是必须让楼上业主把阳光房拆了,或者是改造。这是物业最初的说法,听起来也蛮有道理。但我的问题是,私自搭建阳光房,物业不应该当时就制止吗,现在倒是把责任摘的这么清楚?
根据物业的说法,我们又找了楼上业主,楼上业主说,房子不是她盖的,渗水就该找物业,如果做防水,他们会尽力配合,防水做好后,拆除的阳光房瓷砖他们也自己买了重装,但是如果让他们拆除阳光房,或者是自己掏钱重做阳光房,那不可能。
经过将近一年的扯皮,现在的情况是,物业同意由他们做防水,给阳光房加增挑檐,楼上业主负责配合和自己重铺瓷砖。事情到这,好像能够解决了,但是物业只是答应做,但就是不予实施,一直推脱,我们打算给物业经理送点礼,只要能解决问题就行。但近两个星期,物业经理一直联系不上,联系别的物业工作人员,都不理,都让找他们经理。
我现在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自己因为这事,和家人不知吵了多少次,也不愿意找朋友来家里玩,我有点抑郁,现在更严重,想不开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做,,,现在做梦都想住上不渗水的房子,整天心事重重。
楼上业主让我走法律程序,告他们告物业都行,但是走法律程序就能解决问题吗?我没有信心,怕就算法院判决了,楼上业主和物业也不予执行。在这求大家帮我出出主意了,谢谢各位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unyu……(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0-05-08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