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首付是爸妈给的,结婚后女方要求加上她名字。这样是否有效?
有效,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可以公正,当然有效
没有房产证,公证处是不能公证的
有效,属于共同财产。
有效,属于共同财产。
1、是否加名、是否公证由男方决定。
2、一旦决定加名,房屋就成共有,而首付款不必另行考虑。
3、需要对首付款另行考虑的,应由双方另行约定。
4、你说的这种加名或公证后,离婚时女方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这种做法,不必加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明确规定,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有还贷的,离婚时配偶有权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
不用公证这样的协议,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有效,可以按照公正的内容来处理。
您好,有效,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