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屋遗产复杂困难,在线等待回复!
房屋遗产复杂困难,在线等待回复! 我生父于40年前文革时去世,当时单位分配给我母亲一套房屋。后我母亲于我继父结婚,更换房屋至现在的住房。他们两位于10年前购买了该套房屋的产权,属于房改房,户主名写的是我继父的名字。今年,继父突然过世,未留有遗嘱。我母亲和我生父有三个孩子,分别是我大姐二姐和我。继父和母亲未有生育。大姐患有疾病,于18年前走失,至今未归。现在母亲健在,想要出售该套房屋,但是房产证无法过户,说是要房屋产权遗产分配后才能更改户主名。我大姐走失近20年,但是一直没有判断死亡,今年7月才通报声明,法院说一年后才能判定死亡。届时,房屋才可过户至我母亲名下。请问,一年后,法院会如期判定我大姐的死亡吗?还有该套房屋的产权按照法律规定到底该如何分配,怎么分配?需要什么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oy15(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9-06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