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体育课受伤赔偿问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校方应当承担责任,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
无行为能力人采取过错推定原则,证明责任在校方;限制行为能力人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有无的证明责任由受害人承担。
10岁以下为无行为能力人,10-16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操场上的老师是否有过错不太容易确定,但是学校医务室延误治疗的过错是很明显的。综上,校方应当承担责任。
老师管理不到位,存在一定过错,可以要求补偿。
学校有过错,应当承担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完全有责任!
老师没收剪刀后,就放在凳子上,未采取其他措施,导致小学生又拿走剪刀玩,显然老师是有过错的。老师的责任心如果强一点的话,应该想到把剪刀放置在小学生拿不到的地方。老师的过错,由学校承担。
学校有过错,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