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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在校受伤赔偿问题
小学生在校受伤赔偿问题 一个六年级小学生(称他为b)放学后七八分钟在教室里摔倒,手腕骨折,当时教室里刚用水拖过,地板砖很滑,a小孩和b小孩(受伤的为b小孩)都是面朝同一个方向,a小孩在b小孩的后面,a小孩往前面走,这时b小孩正在给别的同学讲话,当a小孩刚走到b小孩的身边时,b小孩正在给别的同学讲话,b小孩眼睛也正看着和他讲话的正前方的同学,但b小孩的脚向右边横移了一步(因为b小孩当时手上拿的书,准备把书包放在右边的桌子上)眼睛也没有看右边,正好a小孩这时走到b小孩的右边他们就相互碰了一下,b小了孩就往后退了一下,没有站稳(地板很滑)摔倒了,当时也没有很难受,第二天才去了医院。请问这种情况a小孩,学校,b小孩这三方应当怎样划分责任,如何赔偿?谢谢!请回答详细一些,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ANGYU……(福建)
提问时间:2011-05-28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