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借贷和诈骗怎么来认定
借贷和诈骗怎么来认定 我爸以前是湖北烟厂一个销售人员,认识了这里烟草公司的一个处长。 去年10月份,处长的老婆和合伙人通过处长的关系找到了我父母。 以烟草阅海工程为由以及利息3% 处长工作等保证先后向我家借款了93万元。{有借条} 事后借款了多次催要不给,还动手打人,在公开和警察面前说不欠我们家钱 事后我在网络上面查到,借款当月也就是10月,那位处长就以夫妻财产约定纠纷起诉了她老婆。这个我们当时不知道。 然后又查到他老婆和那位合伙人因为债务关系被人起诉到了法院。 在一次要钱过程中对方还抢夺我家借条。 请问这是借贷还是诈骗? 派出所以是熟人有借条拒绝立案,也不给不立案说明书。 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司财产。 那么在被人起诉的情况下,隐瞒自身没有还款能力还向我家借贷这样算虚构是hi或者隐瞒真相吗? 借款时去做夫妻财产约定这样非法占有目的明显吗? 借款了我也有他在派出所是不欠我家钱的录音证明。、 请问到底是诈骗还是借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sfkxs……(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2-09-04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