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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是谁在诈骗?

怎么认定是谁在诈骗? 隐掉真名;某南方人使两家;南方和北方公司签了合同、为了快些完成收货任务、 南方人以南方公司名头和送货货主们签了合同 再以北方公司名义给货主出收据 、并和大家说是俩家公司的代理人的身份出现 而自己并没有公司。也没有盖公章、并且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一同收取货主们的货物 却被北方的公司收到南方公司的汇款以后 不付此款、说款已经给了南方人了、是买的南方人的货、事实根本没有此事、北方公司是为了吞掉货款、陷害是买的南方人货物 由南方人来付款、因为有南方人给货主们的收据、 而南方公司款都是打在北方公司的帐户 南方人手中从来也没经手过钱也就说是个中间人 、核对完数量后 北方公司就付款 想拿钱也拿不到的、收完货后还剩20万、钱款不给货主们、事发后两方公司也都不承认是两公司的代理人、 法院判定由这个南方人付款 因有他对货主们的条子、及合同。 综合情况 这个南方人算不算诈骗  判决后 南方人不服也没上诉、自曝是和北方公司的法人合谋吞掉货款后 一人一半、都是北方公司的法人指使下做的 并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说明情况 这种情况怎么认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雪无声(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11-11-14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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