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诉讼事宜咨询
离婚诉讼事宜咨询 您好,刘律师。我姐和她丈夫一直在邢台市里生活。大约在06年11月份在广宗县领的结婚证。之后两个人还是回到市里生活,由于两个人的性格和生活不如意的问题,两人总是在吵架,我姐的丈夫酗酒很凶,一个月一千多的工资也就所剩无几,一喝醉就在家里闹事,还总说孬话,为此我们也很少来往,我姐为了孩子。也就是在勉强维持着这段身边人都不看好的婚姻,直到上个月他丈夫在大洋百货认识了一名售货员,我姐知道了这件事,就打电话羞辱了那个所谓的第三者。那个售货员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姐的丈夫,为此我姐的丈夫要我姐去给那个售货员去当面道歉,还用菜刀落到她的头上予以警告,我姐见到这样的人确实是没救了,婚姻确实再也没有意义了,所以决定离婚,房子是租赁的,没有什么家产可分。可谓是一穷二白。但是我姐姐舍不得四周岁的儿子,想自己带孩子,可是她没有经济来源。对于抚养费也是个未知数。况且那么一点抚养费也不足够生活的开支,我姐的丈夫还有用信用卡透支的几千块欠款。但是这钱没有经过我姐的手,这个怎么承担,还有他们的离婚诉讼费最后由谁来承担?望律师给以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滨城小镇(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2-09-04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