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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vip

房屋租赁纠纷 律师您好,两年半前,我和租户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现在还剩半年的租期,但是我想提前收回房屋。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有这么一项: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须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百分之百支付违约金,甲方应退还相应的租金。现在我同意退还租金并赔一个月租金。但是租户赖账不搬走,请问我有权要求物业停水停电强制收回房屋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iaozh……(北京)
提问时间:2012-09-04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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