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试用期的职员,已提前三天写好离职申请,经理不给我签字,直接走掉也没工资
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申请,不需要单位批,建议保留好离职的证据,如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这是可以 申请仲裁来维权的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不需要单位批,建议保留好离职的证据,如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直接离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