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用假身份证登记的婚姻是否有效
用假身份证登记的婚姻是否有效 您好,我一个表妹,实际户口和身份证出生年月是1979年4月,她于1999年2月在男方户口湖南常德办理了结婚登记,由于当时不到法定年龄结婚,是男方在当地给她办的一个身份证(当地的,1977年4月出生,但身份证现在仍可用,有效)去登记办理结婚证的,而且她本人也没有去,是男方的嫂子去办理的。我表妹现在的户口还在湖南邵阳,一直没有迁出,而且身份证也是邵阳的。我表妹现在因感情不和想离婚,而男方不同意,请问,这样的婚姻如何处理,是事实婚姻还是无效婚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少帅789(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9-03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