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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07年借贷纠纷案件经区法院审判归还本人借款金额等利息!

因2007年借贷纠纷案件经区法院审判归还本人借款金额等利息! 因2007年借贷纠纷案件经区法院审判归还本人借款金额等利息!由于被告方拿不出钱与其前夫出面来调解逐步归还!每次归还时间无定期三千五千!2017年为止一共付给我十万!原借款二十万!说只能还十万算了!他也替他前妻还的!大家都是阴朋友叫我也就算了!我现如何向法院再次审告?请问各律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7-09-15 03:28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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