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我在一家服装厂做了九年多了,现在老板突然不想开了,被生产车间的工人知道了,闹到劳动局去了,要求老板把前面的工龄弄清楚,要老板赔偿很多钱,后来老板又说要开下去,但工人不服,经劳动调解赔偿了10%给工人,因为我是计时工口头讲好的年薪七万,但我现在还做下去,他又说工资没以前的那保障,就是要降低工资,并且每月发给我的工资与实际平均每月应发的工资差了一千八左右,请问这个差额工资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发放给我,他降我工资是不是违法的,降低工资,我不做的话,可不可要求他赔偿我100%的补偿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42241……(浙江)
提问时间:2012-09-02 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