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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本人07年入职2010年辞职,在职期间一直未签订合同,由于未签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双倍工资,法律规定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为诉讼时效期,争议发生日是从07年入职算起还是从2010年辞职算起,如果从入职算起,这项经济补偿是不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姗姗姗姗(天津)
提问时间:2010-12-01 21:25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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