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遭遇酒托
遭遇酒托 您好,我于2012/8/25,在中山广场解放街和白玉街交汇路口,会见一网友,她主动加的我,然后约我见面,我们路口处见面后,她领我进入了附近一个酒吧里面,而后点了小吃,花费550,而后点的酒,一共又花了我4380,一共消费我快五千块钱了,事后回来和我朋友说了我的经过,才知道遭遇了酒托,请问我现在报警有用么,我的钱还能拿回来了么,都是自己的血汗钱,现在很后悔,但是已经发生了,就想咨询一下您,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回复,我的邮箱yangyangforever@126.com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洋仔洋仔(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2-09-01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