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我可以追究那些责任
我可以追究那些责任 60多岁彭某强奸14岁未成年少女并且威胁少女和他合伙盗窃家中货物. 我方知情后向公安局报案.因彭某有很多亲属在嘉禾任公职人员.近2个月公安局迟迟不处理.直到我方向市政府反映后才处理.但事情已过去2个月彭某不承认强奸.公安局说没证据.不能起诉强奸.公安局在报案2个多月后才处理导致案件无法起诉该付什么责任?之后我方只能告他盗窃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公安局却说女孩偷自己家的不算盗窃.彭某也承认他盗窃我方财务.公安局只说事情就是赔几千块.要就要.不要拉倒.公安局这样处理案件合法嘛?我方可以追究彭某那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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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d6630(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2-08-31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