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内协议是否有效?若有问题请指出有什么问题及修改。
婚内协议是否有效?若有问题请指出有什么问题及修改。 男方:
女方: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经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 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取名 。为更好的维系家庭稳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因家庭收入情况特殊,女方有固定收入,男方事业由女方扶持,故女方收入为私有财产,男方收入完全视为共有财产。
三、凡处置超过1千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 , 必须经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房产、机动车、电器等视为贵重财产 , 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 , 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男女双方如有需要用共有资金出借或给予其他人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名同意,属共同债权。
男女双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由双方一起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
男女双方未经对方签名而各自产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而且对外借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 应由借债人自己偿还。
五、无论男方、女方任一方提出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按以下约定处理:
1、女方有固定工作,其稳定收入全部归女方所有。
2、因家庭收入情况特殊,男方事业由女方扶持,故无论哪方提出离婚,男方只能享有并带走除去女方自有财产外的总财产价值的 10%。
六、子女抚养和归属问题依据法律另议。
七、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 签名 ) 女方 ( 签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rassy(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2-08-31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