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房子协议转让是否有效的问题
关于房子协议转让是否有效的问题 06年我单位集资建房,当时一朋友借我户头用并缴款7万元(他不是我单位职工,当时既没有任何转让协议,也没有收过他一分钱),并说到时候另还我一户头,因为现在他说还不了我户头了,因此我不同意把房子给他,所以最后一次房款是我缴纳且钥匙在我手,后来经朋友协调,双方签了协议让我补偿他11万(不包含房款7万),该协议只说明三次付款时间,即未有定金约束,也没有任何违约责任条款(该协议于2012年5月6日签订,上面只有我签字,没有我老婆签字,还未实施)。现在我老婆不同意,请问该协议有效吗?如果我不按照协议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吗?如果我执意要回房子,直接把他原来缴的7万元补他,并支付银行同期利息,请问可以吗?如果因为此事我们双方打官司,公司有权收回我的房子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yjcmd(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5-12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