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结婚一年,女方一直不要孩子,大部分时间回娘家住,结婚的时候女方没出东西
你好,可以要求返还
不能要回。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返还彩礼根据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已经领取结婚证也共同生活,那彩礼是不退的。
双方如已办理结婚证并共同生活的,彩礼钱不予返还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退彩礼,但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您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退还彩礼的情形有三:第一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第二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第三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符合上述三种情形即可要求退还彩礼,否则不能够要回。
如果有结婚证并在一起生活彩礼是不用返还的
积极应诉处理。
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的,没有其他理由的,一般彩礼钱是不能要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