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相关法律?
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相关法律? 2008年3月,李先生一家三口购买了某小区一套顶层商品房,其建筑面积为93.25平方米,并于当年5月与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了入住手续,双方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合同规定业主应按约定交纳物业公司的各项服务费用,分担维修资金等,逾期拖欠的,按照规定计收滞纳金。合同签订后,李先生缴纳了半年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后来李先生在验房接收时所购买的房屋与预售合同中的小区平面图不相符,房屋的左侧多出一排自行车棚,前面还建了个高度超过五米的儿童游乐场。李先生一家认为,这些周边的设施会影响到日后的正常生活,于是他向物业公司进行交涉,物业公司并未予理会。此外。李先生一家入住几个月后,发现天花板有渗水现象,后来发展到漏雨的地步,李先生找到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通知了原来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重新在楼顶上进行了防水处理,后来仍然漏水,李先生认为物业一样有责任,因此拒交物业费。另外,2008年底,李先生家里被盗,李先生认为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李某以以上三个原因拒交物业费至今,物业公司以起诉李先生。请结合《明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业主是否有权以开发商违约为由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为什么(法律依据)?
2、业主是否有权以新买房屋漏水而拒交物业公共服务费,为什么(法律依据)?
3、业主是否能以被盗为由拒交物业公共服务费,为什么(法律依据)?
4、若本小区物业公司起诉李先生,请问项目在日常管理中应保留哪些工作记录?
急急急!!!拜托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月影杨(四川)
提问时间:2012-08-29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