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月中与单位约定支付员工工资,在约定每月15到20日支付工资
属于拖欠工资,可是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也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一直是23日发放? 我的补充: 2017-09-03 13:15
如果你的目的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那不会被支持。
拖欠一两天,不够成
可以劳动仲裁
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