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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拆迁协议签订并领取补偿后,补偿不合理可以起诉么?

拆迁协议签订并领取补偿后,补偿不合理可以起诉么? 本人于2010年因修建城市道路,将我持有宅基地使用证的房屋以及土地进行拆迁,与公用基础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当时的拆迁单位)签订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当时共拆迁60于户,本人属于其中一户)但拆迁补偿款前后补偿金额悬殊太大,之后本人要求补偿,并多次与政府沟通后无果。2017年8月我村进行城中村改造,全村所有居民全部拆迁,并已张贴公告,赔偿方式仍远远超过当时赔偿我的金额。2010年修道路时有一户钉子户一直到现在未同意拆迁,就在前不久城中村改造通知后,按照公告的赔偿方式签字并同意拆迁,本人也属于村里居民,是否可以进行法院起诉,要求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7407……(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7-08-21 16: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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