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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新安江农夫山泉饮料厂无凭无据说我在办公室电脑上传黄片,将我解除劳动合同

新安江农夫山泉饮料厂无凭无据说我在办公室电脑上传黄片,将我解除劳动合同 2012年8月2日,本人和值班人员黄鹏在岗亭开电脑时,在黄鹏的指引下无意间打开一个平时桌面上没有的文件夹,结果一打开里面存在7.09G的色情录像。后询问黄鹏今天是否有谁使用过电脑?黄鹏说:“只有我们队长严红军”。于是将此事报告了人大代表兼厂长陈土根,厂长得知此事后来到岗亭将黄片拷进自己的U盘,说明天处理。结果一直到8月20号,人事科长薛梅告诉我说:“事情查清楚了,说是我本人上传的黄片。”本人当场要求报警,结果薛梅直接打电话给一个叫赵警官的,并非直接打110,上午9点派出所来后薛梅叫我先回避又找来黄鹏到了办公室谈话,直到下午15点被派出所民警叫进办公室,几乎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3个民警有的甚至拍桌子说就是我上传的黄片,叫我承认事情还可以交给厂里解决,如果我不承认就把我带到派出所,于是我于20日下午17点40被带到了派出所,一直审问到晚上23点,此期间有好多民警过来“劝”我说这么多“证据”面前.(民警说:黄鹏口供上说我上传的黄片他在门口给我把风)还有说我是通过手机上传到电脑的(当场我就问手机型号,警察就此沉默)(警察通过监控画面截图到我14:18分的背影就认定我去岗亭上传,其实14:20我却往着相反方向走了)我要求赵警察继续看监控,警察说我没权利看。警官警察所以警察给我提供的证据完全不成立。让我承认,我依旧没有承认,于是我被关进了侯问室,直到21日15点30才走出派出所,我的回答依旧是不承认。8月22日晚我按照正常排班去上夜班,21点左右时顺便查了8月2日的监控,证明我14:20还在监控内(派出所的证据完全被推翻)。结果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陈土根厂长竟然亲自来到岗亭,看到我在查监控他就马上把我电脑给按掉,不让我查。
  现在我手中已经掌握黄鹏的录音 1.那个时间我不在岗亭  2.那天只有严红军碰过电脑.还有监控录像也可以证明我的清白。

咨询律师:1.工厂是否对我造成名誉上的损失?怎样要求赔偿?
          2.黄鹏是否能算做伪证或者诬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ddeng(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8-2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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