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在编教师离职问题
在编教师离职问题 我在一所完中任职美术老师15年,有编制,2010年考上了师大统招研究生(档案未交师大,以另一个单位委培形式出现,其实是自费生),和学校协议1年返回,停薪留职,我按协议时间回校工作,在没想到回校后强迫我替另一位计算机老师接管全校计算机设备的账目和实物,(此人因其他问题被领导贬下车库看自行车,此人账目明细错误很多,管理混乱)账目包含近20批不同型号台式和笔记本电脑和服务器交换机、打印机电脑桌电脑凳子等,学校计算机散落在各个办公室,有的是老师托管一台或多台而且因为购买批次不同配置都不一样,笔记本台式一共465台)服务器交换机数十台,我一个月内和交账老师确认个数,随后几个月详细查每个老师托管使用的电脑内部配置然后让他们逐一确认并每台贴条,这还是我每天还被安排上课和其他工作情况下进行的,通过不懈努力我基本整理清楚并将问题写出报告多次上交主管主任和正校长审阅,主管的教务主任和正校长(她是学校法人)均不在交接报告上履行正常手续签字确认(在我单位请假需要组长、主任、正校长3人签字,替学校买东西然后报销也需要组长、主任、正校长3人签字),让我很气愤,(我工作一直仔细认真,领导说学校规范化管理才让我弄此事,反而她们不执行规范)
问题1领导不在交接报告上签字是不是不合理的?如何办?问题2我不是计算机专业,我觉得单位是在挖坑埋我,我想尽快离开这所学校,由于我研究生还没有毕业,是否可以应用《劳动法》考入高等院校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来处理呢?谢谢您我邮箱是common12345@126.com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benb……(天津)
提问时间:2012-08-24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