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样的情况我能不能向她索取赔偿?
这样的情况我能不能向她索取赔偿? 我是上月26号在我现在工作的私人服装店工作,当时谈的条件是一天工资80块,加1%的提成,每周休息两天,每天9点到9点上班。上周一由于老板娘做人流手术休息了一个多星期,我就没有休息,到这周二老板娘过来上班了,并让我周三周四休息,周五上班。可是周四晚上十点多的时候,老板娘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内容是让我周五下午去领8月份的工资,意思就是把我辞退了,我很意外,情绪一直很低落。到昨天的话我总共去店里一共29天,因为是私人,所以没有签合同,我想知道,这样的话,我可不可以索取赔偿。旁边的店的朋友说,我们老板娘说,她不喜欢我,这可以算作正当辞退理由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或520(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2-08-24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