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婚前彩礼费
婚前彩礼费 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件事,我女,27岁,跟男朋友谈恋爱9个月,恋爱四个月时发现我怀孕了,两家人决定结婚,双方家长在一起吃了个定亲饭,给我拿了三万元彩礼钱,我一直先兆流产状况,几天一去医院开保胎药和检查胎儿,而且妊娠反应很大,辞掉工作,在家卧床保胎。由我母亲辞职在家全面照顾我的饮食起居。我在我家,他在他家,我只是隔几天去他家呆两天再回来。自从给完彩礼钱后,他就没给过我生活费,我的花销全部是彩礼钱,怀孕两个半月时,我与他生气,我打电话生气说出了不要孩子的话,我说第二天就去把孩子做掉,他说随我,身体是你自己的,我第二天没去医院,没舍得做掉孩子又在家呆了两天,他音讯全无,不与我联系。这几日内,我伤心欲绝,不吃不喝,以泪洗面,第三天半夜,我上卫生间,突然大出血,半夜11点邻居开车给我送到医院,因流血不止,住院治疗,次日做了清宫手术,一共住了8天医院,住院期间我与他没联系。出院后,我与母亲去他家取回我的衣物,与他父母说清楚分手原因。因收男方三万元彩礼费,我不知道这个费用应不应该给他家退回,我住院费3200,怀孕所有的饮食费,出院后还需复查,消炎,后期治疗已经花去1万多元了,因为术后还需调养身体,原单位已辞职,近几个月也不能工作,我母亲也是辞职全力照顾我。请问,律师,这个彩礼钱,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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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寻双(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8-23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