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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所收受的结婚彩礼应算做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婚前所收受的结婚彩礼应算做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您好!我与一男子于2012年元月1日举办结婚仪式,但因男方说要买房子先登记在我名下以便减少二套房所附款项(男方已登记过一套房产),所以暂时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是过几个月后两人感情不好,想解除同居关系,我遇到有些难题想咨询您。
1、在婚礼前男方给我八万元作为彩礼钱,这是否属于我个人财产?是否有法律依据?
2、在婚礼前男方买给女方的金饰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物,若有被男方遗失,可否要求赔偿?
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155lw(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2-08-07 16:4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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