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我这种情况医院是否有责任,我能否要赔偿?
我这种情况医院是否有责任,我能否要赔偿? 尊敬的各位律师,事情是这样的:
16年10月我老婆怀孕,也是在网上和朋友推荐下到第一妇幼保健医院(下称一妇婴)做产检,毕竟当时心里想的是术业有专攻,一妇婴是专攻这方面的,经验肯定丰富。我们看的是特需,主任医师是马振芳,挂号费400,挂特需是因为考虑到一妇婴的服务好,特需门诊肯定比一般门诊要好吧,当时是抱着这种想法。
一直差不多到36周的时候,之前一直都挺好的,宝宝在胎内也挺健康的,胎动胎心一直都挺好,到6月22日周四去产检的时候,做完胎监护士说不是很好,然后宝宝物理评分是6分,所以医生建议住院观察,然后也验血了,发现白细胞高,宝宝在胎内也不太愿意动,在住院期间医院也就继续做胎监,物理评分也一直是6分,中间也没有做其他的检查,到周五的时候主任医院对我老婆说,做B超是有偶然性的,如果明天做个胎监没什么问题就出院吧,然后周六我老婆做了胎监,勉强合格,医院安排周日我们可以出院了,然后周日的时候主治医生不在,我们去问是否可以出院的时候,床位医生就说不清楚状况,如果你们非要出院就把字签了,然后拿了一堆东西让我们签字。签字后我们就出院回家了。
当天是中午12点多出院的,到家里后我老婆就休息了,一直到下午3点老婆说她有点不舒服想睡一会儿,然后一直睡觉到晚上6点的时候老婆说感觉自己发烧了,用温度计量了下38°确实发烧了,然后就打电话去一妇婴,想询问下一妇婴孕妇发烧你们有没有急诊,因为孕妇不能乱用药的会影响胎儿,一妇婴电话里直接说发烧我们不收的,我说我们一直在你们这里做产检的,现在我老婆发烧了,如果胎儿要早产你们也不管?一妇婴的回答是我们不管的,你们送综合医院,然后电话就挂了,事后我再网上查了,确实一妇婴对于孕晚期的孕妇如果血糖高,或者发烧之类的都是拒收的。
然后我们没办法了,就去了最近的仁济医院南院,到了仁济医院我老婆的体温最高到了38.5°,医生直接让我们去产房,说是有宫缩可能要早产了,进了产房到周一早上6点顺利产下女婴,但是不幸的事情就发生了,医生建议马上送儿童医院,然后当天就送到了顾戴路的儿童医院,我老婆查出来是李斯特菌感染,导致羊水3度污染,宝宝查出肺部感染,化脑性脑膜炎,还好送来及时在儿童医院住了三个星期后出院了,现在宝宝挺好的,但是作为孩子父母宝宝一出生就受了那么多的罪,我觉得你一妇婴说一点责任都没有怎么都说不过去吧。
宝宝出生1个多月后,我这边才空出手来,我一定要找一妇婴讨个说法,我打了12345市民热线,一妇婴很快就来电话了,我把前因后果都说了一遍,一妇婴说不能听我一面之词,需要调查。
然后等了2天,一妇婴又打电话给我,说了解到了相关情况,对我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没有查出当天接电话的是谁,所以没有办法确定是不是真的说了拒诊,但是不管有没有我们医院都会好好改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等等说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话,我实在是无力和他们争吵,所以之后也没有和他们再有接触。
现在我想咨询下,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让医院负起应由的责任,我老婆早产,宝宝一出生就住院,如果一妇婴一点责任都没有我实在是想不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9174……(上海)
提问时间:2017-08-17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