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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店主将顾客打昏、抽倒在地、满面是血、牙齿脱出,是否构成伤害罪?

店主将顾客打昏、抽倒在地、满面是血、牙齿脱出,是否构成伤害罪? 顾客前去买东西,该店主与其争吵后调来丈夫及帮凶四人大打出手,将顾客打倒昏抽不醒约三小时,围观群众实在看不下这般打人的,便报警。被打该顾客,现不时头痛迷糊、昏抽,脸部若干处出血青紫,左腮剧烈疼痛,下右第二颗牙活动、第三颗牙因不能复位观察三周后摘除。上周五入院至今打人方不但无人前来看望,反而监视被打者欲再次行凶。现给被打者带来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巨大伤害,给其家庭也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此案,警察目前正在调查之中。为早日解脱病人的痛苦,欲求法律保护,特咨询有关律师,被打者下右第三颗牙掉是否够轻伤,打人者是否构成伤害罪,多谢律师指点迷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uanqi(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8-22 21: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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