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方要求分手可否起诉男方?
起诉男方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及名誉费没有法律依据。
你好,不可以,没有法律支持,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男方可以索回彩礼并与她女相亲。
因属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以一方的离开而解除,你起诉赔偿和名誉权于法无据。但彩礼可以不返还。
打官司达不到目的,但还有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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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男方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你可以起诉对方要精神损失费及名誉费,但是有败诉的风险 。 我的补充: 2012-08-28 10:53
补充一下:我是说男方要求你退回彩礼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