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半年多,因为没孩子男方要求分手,请问彩礼钱能要回来么
你的情况是完全可以要回的
关于彩礼的问题是针对结婚而言的,你们如果没有登记,仅仅是同居,可以要回
问题表达不清楚,法律这样规定的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你未结婚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老乡, 可要回,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维权,可委托我们办理,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没有登记,仅仅是同居,建议详情可以与本律师联系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