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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 辞职后以迟到为由拒发工资

公司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 辞职后以迟到为由拒发工资 试用期第二个月上了17天班,提出辞职,试用期工资是1500,当时说好是到月工资打卡,应该支付给我1100。现在以迟到为由说迟到一次扣50拒绝发工资。当时进公司的时候说迟到不扣钱,公司也不打卡不考勤,每天工资也才65,迟到扣50合法吗?我应该如何讨说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ansa(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8-21 11: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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