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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用工单位口头以出言不逊为理由开除员工,并且不出具通知书,请问员工该如何维权呢?

用工单位口头以出言不逊为理由开除员工,并且不出具通知书,请问员工该如何维权呢? 2009年7月5号,我在新疆电力公司新能物资大厦物业办从事保安工作,09年与单位新能物资大厦物业办签订两年合同,2011年6月又与劳务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均未见到属于我本人的那份合同,我在公司工作3年,一直都是兢兢业业,没有违章违纪现象,从今年7月份起,保安班班长在工作中对我百般刁难,频繁调动我的工作岗位,8月16日,因不满物业办领导对此事处理的不公,我与领导发生了口角,8月17日我接到物业办的口头通知,以我出言不逊为理由将我开除,我向单位领导索要开除我的通知书及属于我的那份劳动合同和工资单,单位领导让我自己到劳务派遣告诉去拿,请问单位以我出言不逊为理由将我开除这合法吗?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呢?急!急!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09337……(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08-20 09: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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