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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股金纠纷

信用社股金纠纷 我在信用社下属储蓄所的存款变为股金,所长给我开具的是盖有储蓄所章和所长个人名章的股金本,所长个人把钱花了,判的是职务侵占罪,这个股金本有法律效力吗?信用社负责任吗?钱能从信用社要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xyuta……(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2-08-19 20:0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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