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欠条需要怎样维权
欠条需要怎样维权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不明白需要你帮忙指点。问题是这样的在2011年4月份与我相恋5年的男朋友跟我说分手,他去跟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就要我离开他条件是他会给我一些补偿费,当时他没有现金给就写了一张欠条给我还有三张他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口头承诺说只要我离开他,他就每个月都会还我一部份钱直到还清欠条上所写的金额为止。就这样我与他分开了,但是欠条上只写了他本人欠我人民币多少钱还有他本人的签名跟日期,并没有写明说什么时候会给钱我时间日期 ,因为当时气愤我只顾着伤心难过所以也没有注意那多,现在时隔一年多了,他都没有给过我一分欠条上的钱,我听人家说欠条的有效期是只有两的时间的,如果超过两年未上诉那么这张欠条就自动作废失效了是这样吗?如果我要上诉他像这样情节的法院会受理吗?我有胜诉的可能吗?或者上诉需要收集一些什么资料走什么样的程序,请您帮忙给予分析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qx352(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2-08-19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