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代理
正本合同在对方手上,他们会不会对合同有企图,来告我。
正本合同在对方手上,他们会不会对合同有企图,来告我。 我经营一家在天津的实木门店,2010年4月21日一位自称安徽恒达装饰有限公司的采购员给我店发来传真,传真上说他们公司需要一批一千套实木门,该采购员和我店服务员沟通并约定另日在安徽阜阳太和县见面商谈具体的订单问题。我和我店服务员到了该处并与采购员接触,此人说订单没问题肯定能办下来就是需要我店给该采购员回扣。经商量该合同订了下来,并在我店的订货合同上签字改了他们公司的公章,合同上规定了预付款为总款的60%,预付款到帐我店开始订货,45天后交货。由于当时我店未带公章所以合同的正本与副本全部带回天津店,再经本人核实合同有部分问题,本人更改了合同并盖了本店的公章,并以快递的形式发于对方。可是快递已到安徽阜阳太和4天,对方也承认收到快递,但迟迟合同正本没有发回来,经与该采购员沟通,他说他们经理将要来天津看样品,并且将是5.1后来。这件事情本人担心正本合同在对方手上,他们会不会动手脚 来告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满义(天津-塘沽区)
提问时间:2010-04-29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