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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恋爱期间购买安居房用于结婚,感情破裂分手后如何处理这套房子和房款?

恋爱期间购买安居房用于结婚,感情破裂分手后如何处理这套房子和房款? 一对情侣,双方为筹备结婚,于2012年5月在广州购买了一套安居房(房子要在2013年10月才能交付使用),价格37万。男方出资30万,女方出资7万,但安居房只有女方符合条件购买,故房产证及签订购房预售合同都是女方的名字。但此后双方为琐事发生纠纷,感情破裂要分手。现如今房子还在建设中,不能转让不能出售不能退房,如何处理这套房子?男方怎么要到自己的房款?还望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漂流瓶876(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2-08-18 16:52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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