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三定“人员的身份能否确定为临时工,工资待遇和”四员“一样,每月七八百元合理吗?
"三定“人员的身份能否确定为临时工,工资待遇和”四员“一样,每月七八百元合理吗? 我们是2005年“三定”招录人员,原文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三定”及工资待遇实施办法
(一)定性:乡镇畜牧兽医站定性为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人员聘用制、工资结构制、经营收入加补贴和补贴与业绩挂钩的管理机制。
(二)定编:根据全县饲养畜禽数量和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业务量,全县26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共定编110人。
(三)定员:本次“三定”从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在岗畜牧兽医职工中聘用80人。招聘后乡镇畜牧兽医站缺员及今后自然减员,需在编制内金人的,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牵头,农业部门参与,优先从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统一招聘。
现在县农业局认为我们是临时工,工资待遇最高930.00元,最低790.00元。今年本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我们畜牧兽医站只有55名,农业局也不认我们,名额确是畜牧专干,我们也不在编之内。根据以上情况和现行工作量,我们的身份如何确定?待遇多少合理?我们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期待7172……(陕西)
提问时间:2012-08-18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