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事业单位合并把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压低来挤自行离开合理吗?
事业单位合并把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压低来挤自行离开合理吗? 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我市一家中职学校从事财务工作近9年,是一名招聘人员,一直签订了合同的,以前单位一直是同工同酬,今年学校跟其他几所学校合并了,新校领导把我们行政人员定性为临聘人员,把我们的工资待遇压得很低,现在只发放了基本工资和坐班费,取消了各项补贴和奖金(包括伙食补贴、节日费、一次性奖金、交通补贴、加班费、房贴、奖金等),还有今年坐班费基数上涨了70%多,可招聘人员还是按照以前来执行的,用这种方式来挤我们自行辞职,这样就不用付赔偿金了,这样合理吗?向我这种情况的有50多人,我们现在该如何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花儿更红(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4-11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