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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急!!!人生损害!!!

急!!!人生损害!!! 大概十几天前,我大伯被隔壁邻居用泥工用的铁板敲去。当时送进医院医生量出来伤口是11.5厘米,现在拆线了,警方过来,医院量出来是8厘米了。警方说只有8厘米,对方不构成犯罪。我大伯本来身体就一直不好,今天医院里已经下来病危通知书了。想尽快把对方告了,想请问律师,警方说的是按8厘米的伤口算,是不是这样?我想判一个人犯罪应该是以当时的行为为基准的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chao……(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2-08-1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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