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告我和爷爷,要求我和爷爷于2013年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
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委托律师应诉
如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你爷爷可以收回房屋,你可以主张你爷爷支付装修费。 我的补充: 2017-07-31 22:11
房屋如已经变更到你的名下,对方无合法理由,你有权拒绝返还。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房子过户了吗?现在产证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当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意图是买卖房屋还是赠与,如果实质上是赠与,产权是否进行变更。已经起诉的可携带材料预约面谈,律师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材料才能有效地帮助你分析整个案件。
请问房屋有没有完成过户,如果没有完成,那么有可能会造成对您不利的后果。
房产中有你奶奶的遗产吗?如果有的话,你姑姑是有继承权的。
目前房子是否已经过户?
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
建议委托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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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属于奶奶的遗产,没有遗嘱,是全体继承人共有的,爷爷无权处分奶奶的份额,所以,如果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买卖合同,恢复登记至原产权状态,胜诉是100%的概率,所以,奶奶的遗产,该分钱给姑姑的,现金解决为妥。一分钱不付,不可能的。
如果房屋是爷爷、奶奶的遗产,你爷爷单方面将房产赠与你,属于擅自处分,该赠与合同是无效的。你姑姑作为产权共有人,可以主张爷爷与你的赠与合同无效。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姑姑当初是知道并认可爷爷将房产赠与你的,且除了姑姑以外该房屋没有其他共有人,那么,爷爷的赠与行为是有效的,没有合法事由不能撤销,你姑姑也无权主张赠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