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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州反贪制造的又一冤案

淫州反贪制造的又一冤案 反贪局无理由带人讯问,限制人身自由,60多小时不让休息,在此过程中采用粗暴手段并动拳脚逼供。在未得到任何供词后滥用职权对受害人刑拘,最终以威胁加诱供被迫签署所谓的供词成为行贿人。现在受害人取保候审出来后欲推翻原先的“供词”,但作为另一受害人却咬定收钱是实(实际双方从未碰过面,至现在仍不认识),法院已在上个月开过庭,受害人亦通过庭外反映到法院,现法院已基本了解情况,但法官说另一受害人咬定受贿,所以很难决定,近日可能要宣判。请问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找谁伸冤去(浙江)
提问时间:2012-08-16 10:1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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