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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结婚前一万五的三金,六万六的彩礼,一部当时五千买的手机

离婚问题,结婚前一万五的三金,六万六的彩礼,一部当时五千买的手机 离婚问题,结婚前一万五的三金,六万六的彩礼,一部当时五千买的手机,零零散散两三万的红包,婚前要求买车,没有买车,女方要求打五万!已转账!女方在结婚登记前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价值十万左右的车,车主是女方!登记后,要求男方买房!所有钱都是男方出的!产生债务14万!买房女方一分没出,但是户主是男女双方!结婚期间女方又要走了4万,后期男方父亲生病,产生债务14万左右!想离婚了,想问一下根据法律这些财产还有债务怎么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7-07-28 18:5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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