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描述您要咨询的问题……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结婚三年,当时给了女方家彩礼7万
可能性不大。
您好,彩礼可不予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并共同生活的。彩礼钱不予返还。
如果已经实际办理了结婚手续彩礼钱是不需退还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彩礼一般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