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的劳动仲裁申诉书有没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
我的劳动仲裁申诉书有没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申诉人 :*** 籍贯;*** 电话:*******
住址:******
被申诉人:***公司 法人:***
住址: *******
案 由: 劳动合同 加班费 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 额外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 社会保险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请求事项: 1. 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加班费4965.51元;
2. 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8000元。
3. 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 2000元。
4. 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额外经济补偿金 1000元。
5. 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赔偿金4000元。
6. 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未提前一个月告知的代通知金 4000 元。
7. 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社会保险费 1650 元。
8. 判令**集团行政中心[2012]6-1号《关于***同志离职的通知》(两种版本)都无效。
9.由被申诉人承担申诉人因此案发生的交通,住宿,吃饭,误工,公证,签定等一切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2年5月3日老板在汉口会议室宣布我为“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
5月4日,公司同我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了“用工协议书”。协议期限为2个月。从2012年5月4日生效,至2012年7月3日终止。没有试用期。
6月20日,行政中心在我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公然张贴了“关于***同志离职的通知”。(**集团行政中心[2012]6-1号)
6月20日到7月31日,公司一直在用我,但公司没有同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7月30日,老板口头通知我工作到31日就停止。
8月2日,老板叫行政中心通知财务结算我的离职工资。
8月3日,行政中心统计了我5,6,7三个月的考勤,并由我签字确认。5月工作了24天,6月工作了26天,7月工作了27天。
公司没有为我交社保;没有同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算节假日加班费;没有经济补偿金;没有代通金;公司在我不知情的前提下违规作出离职通知;违法辞退我。
5月加班时间4天(5号 12号 19号 26号)
6月加班时间5天(2号 9号 16号 23号30号)23号是端午节。
7月加班时间4天(7号 14号 21号 28号)
假日加班共12天,节日加班1天
此致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 期:
附件:一、本申诉书副本( 1)份。
二、证据 共(5)件
1. 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离职证明一份
(**集团2012年8月3日)
3被申诉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关于***同志离职的通知二份(二种版本)
(**集团行政中心[2012]6-1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27dah……(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8-15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