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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能以超时加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能以超时加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是11年3月份进公司的,一年多来基本每个月加班都在100个小时左右,而且节假日也经常不放假。公司劳动合同上已注明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可另行安排补休时间,但是通常加班后都没有机会补休.我想离开公司,能否以强迫劳动(加班超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还有就是公司每个月都会扣除提成的百分之三十做为预留金,三年合同期满才返还;如中途离职,则不退还预留金,还得以上月总工资的2倍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公司,这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米拉多多(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2-08-1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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