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调配单上就是动迁的被安置人。自愿放弃永久居住权和户口迁至,需要公证。写产权人时应当经过所有有份额的人的同意。凭房产证到公证书公证。
调配单上有名字的。对房屋享有产权,声明放弃的除外。
经过公证的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要看他们现在的户口及居住,可以协议约定。
他们不一定有居住权,还要看其他情况的。
原则上有居住的权利,
建议公证。
公证更强化了效力;
既然调配单上他二人的名字,那么一般情况下,其二人一并属于同住人。承诺放弃并公证的具有法律效力。